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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书推荐:《福建民间契约文书》:进入历史情境,还原历史细节
来源:出版工作部     发布时间:2022年12月20日 10:47

 

内容简介

  《福建民间契约文书》是《八闽文库》“专题汇编”第二种。

  厦门大学民间历史文献研究中心近年组织田野调查,在福建多地搜访到大量递藏源流清晰、系统性与归户性强的契约文书,堪称近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史料调查中的重要发现。


  此次出版的五十册,为经过系统整理的首批成果,分十一卷收录永泰等地民间契约文书两万三千余件,涵盖契约、账簿、阄书、诉状、收据、税单、人情簿、科仪书等,种类丰富,保存完整,内容关联性强,皆系首次整理出版。整理时依据“属地”“归户”“归物”的原则分组,组内以年代排序,并拟定标题及编号,以系统反映契约文书的历史面貌及原始保存状态。全书彩色影印,归类有序,编排谨严,拟题切实,颇便研究使用。

 

  作为记录中国东南地区民间日常生活生产状况、反映明清以来福建社会经济变迁的原始材料,该批契约文书不仅为探讨聚落形态、族群关系、山区开发、土地经营、文化传承等提供厚实可靠的史料,也有助于研究者进入历史情境,还原历史细节,拓展历史学、人类学、社会学等学科研究的广度与深度。

 

主编简介

  郑振满,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特聘教授,现任厦门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部主任、民间历史文献研究中心主任,兼任中国史学会理事、中国社会史学会副会长。主要从事历史人类学、历史文献学研究,著有《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》《乡族与国家——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会》,主编有《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》等。

 

福建民间契约文书序

郑振满

  在中国历史上,“官有政法,民有私约”,契约文书是民间日常生活的主要规范体系。因此,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,民间契约文书是最为可靠的原始资料之一。


  一九三九年夏天,傅衣凌先生随福建省政府内迁永安山区,在黄历村的一座老宅中发现了一箱契约文书,开始致力于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研究,撰写了学术名著《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》,开创了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学术传统。近几十年,中国各地陆续发现了大量民间契约文书,如徽州文书、清水江文书、太行山文书、鄱阳湖文书、石仓文书、天门文书、客家文书等,极大地推进了中国历史与文化的“在地化”研究。


  福建民间契约文书的收集、整理与研究,在全国开风气之先,已经形成了丰厚的学术积累。自一九八〇年代以来,相继出版了杨国桢辑《清代闽北土地文书选编》、杨国桢主编《闽南契约文书综录》、唐文基等主编《明清福建经济契约文书选辑》、王连茂等整理《泉州•台湾张士箱家族文件汇编》、陈娟英等编著《厦门典藏契约文书》、陈支平主编《福建民间文书》、周正庆等主编《闽东家族文书》,以及张忠发等主编《福建省少数民族古籍丛书•畲族卷(文书契约)》、黄清海主编《闽南侨批大全》、张侃主编《福建山地珍稀文献丛刊》、曹树基等主编《客家珍稀文书丛刊》等。不过,在福建现存的民间契约文书中,这些公开出版物只是冰山一角,难以反映历史全貌。因此,《八闽文库》设立《福建民间契约文书》专题,在原有基础上拾遗补缺,更为系统地整理、出版福建各地现存的民间契约文书。


  福建民间契约文书的保存状态,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:一是由当事人保存的契约文书,主要来自于分家继承。我们在田野调查中发现,福建普通民众原来多有历代流传的契约文书,收藏于特制的箱子、盒子或袋子里,有些家族还有专门的保存契约文书的制度。此类契约文书通常保存了资料的“原生态”,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。二是由文物收藏家保存的契约文书,主要来自于文物市场。此类契约文书大多经历多次转手和挑选,原有的资料系统已经被扰乱,难以解读和利用。收集和整理此类契约文书,需要依据其中的时、地、人、物等要素,尽可能重建原有的资料系统。三是各地公藏机构保存的契约文书,主要来自于征收。自土地改革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,通常都会有一批尚未毁弃的契约文书陆续进入档案馆、博物馆、图书馆等公藏机构。近年来,有些公藏机构开始主动征集和收购民间契约文书,逐渐形成了专题性的特色馆藏。


  我们在收集、整理福建民间契约文书的过程中,首先是通过田野调查,到各地乡村寻访现存的民间契约文书。这不仅是由于此类契约文书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,更重要的是由于乡村的“空心化”,契约文书的保存条件急剧恶化,有不少已经损毁或流入文物市场。因此,到乡村收集民间契约文书,在当前具有抢救性质。当然,我们在现场扫描或拍照之后,一般是随即把契约文书归还收藏者,如有可能则帮他们修复和保存。其次,对于文物收藏家保存的契约文书,我们尽可能与他们合作,追溯契约文书的来龙去脉,选择较为系统的契约文书复制和整理。再次,对于各地公藏机构保存的契约文书,我们一般选择来源较为清楚的家族文书复制和整理,其他较为零散的契约文书暂不处理。此外,已经收入各种正式出版物的契约文书,本书概不收录。依据上述工作程式,本书拟分为三类陆续出版:第一类为当事人保存的契约文书;第二类为私人收藏家保存的契约文书;第三类为公藏机构保存的契约文书。


  本书的编纂体例,主要依据“属地”和“归户”“归物”的原则。所谓“属地”,即每一辑资料先按地区编排,原则上同一地区编为一卷。如现存契约文书较多,每村编为一卷;如数量较少,则相邻地区编为一卷。所谓“归户”,即依据契约文书的原始保存状态,每一收藏单位(户)编为一帙,在同一帙内再按文类和年代编排。所谓“归物”,即依据契约文书涉及的物产或事项,把相关资料编为一组(包)。在田野调查中可以发现,民间保存的契约文书通常都有“包契纸”,已经对相关契约文书作了分组或归类,并标注其当事人、标的物、交易时间、交易形式等要素。在整理契约文书的过程中,可以依据“包契纸”的提示,还原原有的资料系统。至于无法编组的散件、簿册等,则一律依据文书类别与年代顺序,编排于该帙篇末。


  为了便于查阅和引用,我们对每一件契约文书都加以拟题和编号。拟题一般包含时间、事主、事由、名称四要素,力求反映契约文书的主要内容与文本特征。编号则包含卷、帙、组、序四层级,大致可以对应于契约文书所属的地区、收藏者、文书群及年代顺序。此外,我们参照相关历史文献与田野调查资料,撰写了各卷的前言,简要介绍当地的生态环境与历史概况,揭示契约文书的保存状态、流传过程与史料价值,提供解读该卷契约文书的背景资料。


  本书资料的收集、整理与编纂,由厦门大学民间历史文献研究中心统一组织,得到了厦门大学历史系师生的大力支持。各卷主编负责该卷的拟题和编目,并撰写前言,郑振满负责拟定体例和统稿。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林彬总经理、福建人民出版社刘亚忠社长与《八闽文库》编辑部诸位编辑,厦门大学历史系郑莉副教授、黄向春教授,为本书的编纂与出版倾注了大量心血。永泰县政协张培奋先生、周宁县博物馆郑勇先生、厦门市博物馆林元平先生、三明市档案馆郭平先生、屏南县张书巡先生、宁化县税务局宁元乖先生,为本书提供了原始资料,做出了无私的奉献。在本书付梓之际,谨此一并致谢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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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陈斯璐)